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从上市规则第3.21 条、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将根以色列公司法于批准外部董事后予以确认。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本公司财务申报制度及内控制流程、审阅本公司财务资料及审议有关外部核数师的事宜及彼等的委任。有关以色列公司法项下有关审核委员会的规定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附录四-以色列公司法、股东保障事宜及投票安排概要」。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为:
方香生先生(主席)
何文琪女士
陈志峰先生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从上市规则第3.25 条、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设立薪酬委员会,并将根据以色列公司法于批准外部董事后予以确认。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该等薪酬的发展政策设立正式及透明的流程向董事会作推荐建议。有关以色列公司法项下有关薪酬或薪酬委员会的规定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附录四-以色列公司法、股东保障事宜及投票安排概要」。
薪酬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薪酬委员会的成员为:
陈志峰先生(主席)
方香生先生
刘毅先生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就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作推荐建议。
提名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
刘毅先生(主席)
陈志峰先生
方香生先生